马鞍山市日扫夜洗集中打造“见底色、无积灰、无油污”示范路
9月5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连续印发《马鞍山市主城区道路水洗专项工作方案》和《全市露天烧烤和餐饮无组织排放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两大工作方案。根据这两个方案,我市从9月起,全面实施城市道路水洗,开展全市露天烧烤及餐饮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营造“清爽、整洁、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
日扫夜洗集中打造一批“见底色、无积灰、无油污”的示范路
根据《马鞍山市主城区道路水洗专项工作方案》,即日起,我市将全面实施城市道路水洗,对主城区主次干道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实施全方位洒水清洗、清扫保洁,提升全市道路环境整体质量,旨在通过创新方式、优化措施、突出重点,健全道路清扫保洁机制,实施精细化作业,着力解决道路保洁所面临的突出问题,逐步推进“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加快环卫现代化进程。
其中,城市主干道快车道每天洒水不少于4次、冲洗不少于2次,雾炮车除尘循环作业。重点区域周边两公里范围道路快车道不间断进行洒水冲洗、道路保洁作业,每天洒水不少于8次,冲洗不少于2次,雾炮车除尘循环作业(每天16小时,必要时24小时),做到路面常湿见本色。
集中开展“道路清爽行动”,采取科学、高效、规范、精细的道路清扫方式,建立机械化为主、人工捡拾为辅的保洁模式,实现“墙脚到墙脚”水洗。建立“日扫夜洗”模式,夜间(22:00——次日7:00)以全面清扫、道路冲洗为主,白天(7:00——22:00)以冲洗喷淋、深度清扫、保洁巡捡为主,集中打造一批“见底色、无积灰、无油污”的示范路。
同时,延伸扩大机械化作业范围,将江东控股集团、市交运局、市重点局、雨山滨江新区等人工清扫路段全面纳入机扫范围,对主城区所有主次干道、慢车道及人行道每天进行水洗,把交通护栏纳入每日清洗范围,实现“定人、定车、定时、定标、定责”,确保做到“七净”,即:路面净,路牙石净,人行道及墙基净,绿化带净,雨水斗净,果皮箱净,交通标识及护栏净。
达标排放餐饮服务单位需本月底前将油烟净化设置安装到位
根据《全市露天烧烤和餐饮无组织排放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从9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按照“统一领导、市区联动、属地管理、突出重点、依法行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市露天烧烤及餐饮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全市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酒店、饭店、食堂、小餐饮店、烧烤店等)安装与其规模相适应油烟净化设施,实现油烟达标排放;新、改、扩建餐饮服务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环保设施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强化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依法整治和取缔露天烧烤现象。
治理过程中,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逐户逐项全面排查,针对经营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一户一档”、实施“一户一策”;发挥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和信息技术优势,建立执行巡查日报制度,完善网格化巡查管理和监督功能,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交办、及时解决,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据悉,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需在2018年9月30日前全部安装到位,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应保证正常开启、通过专用通道达标排放;全面治理烧烤门店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取缔流动烧烤摊点。对未通过“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或未安装的、或安装后经检测仍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实行“零容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特别是对违反环保相关规定的行为实施顶格处罚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记者邓婷婷实习生蔡倩玉通讯员沈古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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