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检测我市24大类食品共211批次样品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市24大类食品共211批次样品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有4批次食品不合格,207批次食品合格,合格率为98.10%。
抽检不合格的样品分别是:惠州大亚湾福鑫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为惠州市惠阳区亚泰食品厂生产的“雪城雪糕杯”(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10CFU/g、210CFU/g、180CFU/g、50CFU/g、17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惠州市世纪龙腾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 “青斑”(呋喃唑酮代谢物 (AOZ)检出值为61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得检出的要求);博罗县黑娃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银花(固体饮料)”(霉菌检出值为23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0CFU/g的要求);博罗县罗浮山岭南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夏桑菊凉茶(草本固体饮料)”(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400CFU/g、2700CFU/g、3400CFU/g、3700CFU/g、62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5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
据了解,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及时移交给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认真落实整改。有关查处情况由县(区)局按规定公开处罚信息。
其他207批次食品均为合格,包括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4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蛋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7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产品6批次、糕点13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12批次、肉制品5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盐50批次、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13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7批次、速冻食品8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7批次、饮料3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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