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活动在鹤壁《消保条例》进企业
新闻媒体走基层 市场监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鹤壁市篇
宣讲活动在鹤壁《消保条例》进企业
一一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鹤壁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保条例》进企业宣讲活动
(柴占阳 袁春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消保条例》)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抓好《消保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企业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7月10日,河南省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中国电信鹤壁分公司开展《消保条例》进企业宣讲活动。
活动由消费维权律师孙晓静主讲,全市公共服务行业、金融业、通讯业和大型商超及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等共100余人参加。
活动现场,孙晓静律师围绕《消保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思路及原则、调整范围以及条例亮点和重点条款进行解读。并对预付式消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虚假宣传、争议解决、职业索赔等相关条款进行了重点分享。
活动不仅加深了企业工作人员对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提高了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和把握,更对今后企业妥善解决消费纠纷、提升消费维权工作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最后,鹤壁市消协秘书长强调:新实施的《消保条例》不仅为正确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支持经营者合规经营的关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同时对建立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必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希望参会单位要聚焦消费者核心,优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权益;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要坚持诚信合规经营,倡导理性消费理念和方式;要恪守公平竞争商德,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壁市消费者协会将继续立足本职,以更加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方式,广泛宣传《消保条例》,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依法维护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助力我市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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