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到 价格提醒要知晓
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三门峡市篇
中秋国庆双节到 价格提醒要知晓
一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王雅婷
在中秋、国庆节到来之际,河南省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规范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守法经营。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合理定价,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二、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线下经营场所和网络交易平台及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粮、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若有价格变动,应当及时调整。不得串通涨价或者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各商场、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者在销售月饼、高端烟酒茶等节日特色商品时,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原价、虚假降价、模糊标价等价格欺诈。严禁哄抬价格、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
五、各客运站、高铁站、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单位要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严禁不执行政府定价、实施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六、各景点门票、旅馆、餐饮、停车等旅游相关商品和服务收费要落实自身价格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落实优惠、减免措施。严禁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落实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
七、各公立医院、疾控机构等场所新冠病毒检测服务价格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提供混检服务按单人单检收费,严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不落实优惠政策、违规收取加急服务费以及对单纯做核酸检测人员违规收取挂号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节日期间将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依法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有关票据凭证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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