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证照分离”改革成效显著 告知承诺事项数量全国第一
海南省“证照分离”改革成效显著 告知承诺事项数量全国第一
陈正 本刊记者 曾斌斌
“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点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的全局性改革,是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的制度性改革。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聚焦破解“准入不准营”,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目前,我省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11项,数量全国第一。
主要做法:
一是全省协同推进。省市场监管局等43个涉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省级部门,围绕自贸港总体方案,在扩大“实行告知承诺”事项上持续发力,自我加压,主动创新,按照“应施尽施”的原则,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审批事项,一律实行告知承诺。
二是积极借鉴经验。省市场监管局与国内其它自贸区保持密切联系,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过程中,积极借鉴“证照分离”改革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积极牵头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
三是驰而不息加压。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市场准营领域的“先照后证”“照后减证”,将全省直接取消审批事项拓展至83项,比全国其他自贸区多1项;拓展实行告知承诺事项至111项,数量全国第一,比其他自贸区多44项,得到市场监管总局表扬与肯定。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探索承诺即入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果,拟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率先取消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印发《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上线海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机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在重点领域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目前正在拓展应用场景。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核定经营范围,多渠道畅通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归集、共享的路径和通道,建立专门用于接受和推送准入准营改革所涉信息相关数据的专题库,将需申请许可的企业信息通过省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精准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推送率100%。
下一步: 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承诺即入制改革,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在全国率先取消一批具有强制性标准领域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试点,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责编:韦昌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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