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正值“清明假期”,为确保肉蛋菜奶、米面粮油等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稳定,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切实维护疫情和假期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商河县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和“清明假期”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如下:
一、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二、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各相关经营者不得在疫情期间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肉蛋菜奶、米面粮油等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县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拨打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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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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