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市场促发展 股权转让携手管
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篇
服务市场促发展 股权转让携手管
一一南阳市高新区三部门联合召开股权转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张 帅
2021年12月29日,为规范管理企业股权转让登记纳税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个人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工作质效,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区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联合召开高新区股权转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区市场监管分局党组成员王湘涛、区税务局副局长曹长青、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副主任叶莉出席会议,区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文件精神要求,研究商议了《国家税务总局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南阳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关于建立个人股权转让联合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工作精神。
会上,区三部门负责人分别从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企业股东转让股权申请变更登记情况以及税款缴纳(纳税申报)情况等方面的实际业务问题进行了沟通探讨,在交流合作、信息共享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建议,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纳税申报工作等方面达成了一致共识:
一、自然人股东(个人)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在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前,应依法在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税务部门受理纳税申报后,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
三、自然人股东(个人)办理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时,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验个人股权转让行为纳税申报情况,并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四、应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先持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经查验已完成税款缴纳(纳税申报)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五、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交互共享机制,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法守法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六、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部门合作联动机制、个人股权转让审核流程协作机制、交互机制信息比对机制常态化、制度化、信息化,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部门联动沟通、信息数据交换,实现数据共享共用,要以点带面,有的放矢,扎实推进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持续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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