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价保供再发出 价格提醒告诫书
服务市场规范管 首善之地市场安 之北京市丰台区篇
稳价保供再发出 价格提醒告诫书
一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丰 语 本刊记者柴占阳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各市场经营主体发出价格提醒告诫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丰台区各经营者:
本次疫情发生以来,已发生多例京外关联本地病例,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我区蔬菜、肉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平稳,现向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加强自律,依法经营。
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规范促销,公平竞争。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稳定市场,维护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不得出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加强价格自律,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疫情期间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
此外,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637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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