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规范示范店 市场监管促发展
斗罢汛灾战疫情 市场监管不放松 之郑州市惠济区篇
设立规范示范店 市场监管促发展
一一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迎宾路市场监管所设立电动车经营示范店 带领辖区门店高质量发展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魏 萍 张 艳
电动车是市民的出行的重要工具。郑州市出台《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后,仍有很多市民无法区别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区别,买错车型,可能会对日后行驶上路造成麻烦。为此,惠济区迎宾路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响应区局在全区电动车经营户中设立规范经营示范店的要求,选出辖区店堂设置合理,经营行为文明诚信的商家,帮助商家认真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好更规范的为消费者服务,尽到法规宣传和落实消费者知情权的义务。
10月15日,惠济区迎宾辖区电动车经营示范店正是设立到位,示范店将认真按照《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要求,一是在醒目位置公示所售车型的合格证书和车辆一致性证书;二是在店堂展示美观大方的消费提示,提示内容包括:如何区分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行使法规等;三是店内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销售区挂牌分区摆放,制作统一美观的挂牌,做到一目了然。
迎宾路市场监管所与辖区16家电动车销售和维修商户分别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要求商家与购买电动摩托车的消费者签订一式三联的《电动摩托车购买知情告知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力争将消费争端前移,提前消解,减轻商家服务成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配合辖区非机动车治理工作,迎宾路市场监管所还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把《给辖区居民的一封信》发给居民,宣传不同电动车型技术要求,和道路交通法规,号召市民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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