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出台方案,强制或变相的收费形式都将被监管
本刊记者:祝富
减税降费,江苏该怎么做?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监管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
《方案》明确,江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依法监管、层级监管、协同监管、全程监管、有效监管的原则,采取政策提醒、约谈告诫、督促自查、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监管方式,加强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收费实施监管。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重点查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违规收费行为,主要包括以下 11 类:
一、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设立收费项目或者制定、调整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的;
二、未按照批准的收费主体、对象、标准、范围、期限、方式、频次等收费的;
三、收费项目被取消、暂停或者撤销后继续收费的;
四、只收费不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的;五是违反规定强行服务、强制收费或者以保证金、押金、赞助、捐赠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六是未经批准委托收费的;
七、未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或者年度报告的;
八、不执行收费减免或者其他优惠政策收费的;
九、将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非收费事项交由其他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
十、强制、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培训、研讨、考核、评比等活动,加入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并收取费用的;
十一、违反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方案》强调,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着力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联络协调、加强能力建设、加强长效监管四个方面下功夫,建立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全面提升江苏行政事业收费监管质量,推进全省行政事业收费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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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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