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材料”的公告
追溯体系建设是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积极推动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保障消费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提升追溯体系影响力,鼓励社会公众关注、支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委托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向社会公开征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宣传口号、海报、微视频及可追溯扶贫产品标识。特邀关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单位及个人踊跃报名参加,积极投稿。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宣传口号。
2.“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海报。
3.“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宣传微视频。
4.可追溯扶贫产品标识。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起止时间
2018年10月26日~11月20日。
四、设计要求
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创意独特,便于宣传、推广和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1.宣传口号:应征作品应由宣传口号和设计说明组成。应征作品使用中文简体字,每条口号不超过20字;设计说明须使用中文,内容应充分表述口号寓意、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每名应征者报送的宣传口号不得超过3条。
2.宣传海报:应征作品由设计图案和设计说明组成。设计图案以A4幅面白底绘制(海报设计图案比例:50*70);设计说明须使用中文,内容应充分表述海报寓意、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
3.宣传微视频:应征作品由微视频和设计说明组成。微视频作品内容不能含有商业元素,时间不短于1分30秒,不超过3分钟,mp4、mov、avi、mpg等常规格式,1080P以上的高清格式或电视播出要求的720*576的标清格式;设计说明须使用中文,内容应充分表述视频寓意、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
4.可追溯扶贫产品标识:应征作品由设计图案和设计说明组成。设计图案缩略图格式为*.jpg,作品大小不超过2M,作品源文件为AI、PSD格式,dpi为300;设计说明须使用中文,内容应充分表述标识寓意、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
五、投稿内容及方式
(一)投稿内容
应征者须同时提交《“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材料”征集活动报名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材料”征集活动应征承诺书》以及参与征集的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要求,均不具备参评资格。
宣传口号、宣传海报和可追溯扶贫产品标识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投递,宣传微视频征集作品接受电子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投递和以光盘等移动储存设备为载体邮递至相关地址。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 响
联系电话: 010-58360147 15611319812
电子邮件: ltcycjzx@163.com
邮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三区14号楼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邮 编:100078
邮寄时请在信封右下方注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材料”字样。
六、评选及奖项设置
(一)作品评选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对提交的参选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根据参选材料提交情况,通过“E追溯”公众号对宣传口号、宣传海报和可追溯扶贫产品标识开展网络投票,最终根据得票数选取宣传口号的前20名、宣传海报前10名和可追溯扶贫产品标识前10名进入专家评选阶段。
专家组对入选的作品进行评选。专家组由商务主管部门代表、行业专家、新闻媒体代表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将网络投票结果作为参考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和优秀奖3名。
(二)结果公布
经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最终审定后,评选结果将在12月30日前在重要产品追溯门户网站、“E追溯”公众号予以公布。
(三)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如下:
1.宣传口号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
优秀奖3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2.宣传海报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2500元
优秀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3.宣传微视频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4.可追溯扶贫产品标识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优秀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以上各项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承担。
七、相关声明
1.投稿主体可以是个人或团体,应征者须同时提交《“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材料”征集活动报名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材料”征集活动应征承诺书》(多人创作作品,由创作者共同签署承诺书。应征者若为机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授权机构公章)
2.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3.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归属主办方所有,并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等。
4.获奖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5.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对本次征集拥有最终解释权。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材料”征集活动报名表及应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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