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宝188官网注册 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总局办公厅关于预包装食品中掺入印刷物问题的复函

2017-12-01 16:14:59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评论0我来说两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预包装食品中是否可掺入印刷物的请示》(川食药监〔2017〕9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为实现食品包装、运输和贮存的目的,在不危害金博宝188官网注册的前提下,预包装食品中可以加入必要的印刷物,但此类印刷物标注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金博宝188官网注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且不得代替食品最外层包装物上依法应当标注的内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包装物内加入的各类印刷物,直接接触食品的,应当符合食品相关产品的有关要求及《金博宝188官网注册 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2016)等相关金博宝188官网注册 标准。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1月1日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印刷物复函办公厅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paulauskis.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