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联合县食药监局取缔无证经营摊点
刘
瑜 苗竹林
本刊记者 贺亚龙
2017年8月8日,佳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接到举报称:“在县城佳洲商城门口有一男子摆放临时摊点销售中药,围观群众很多,不知是否假药”。接到举报后我局食药侦民警迅速出动,同时联系食药监局相关专业人员一同前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看到摆放一张桌子搭建的临时摊点,一戴着话筒男子宣传兜售其所谓的“药品”。民警和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对该人是否有药师相关证件、药品是否有相关批准文号等展开了详细调查。
经查,男子黄某,32岁,河南省鲁山县张良镇人,近日同妻子一同来到佳县,携带一百多盒600多支由“南阳博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博艾瑞牌艾条,包装盒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药品许可准证和国家药品准字号等相关标志,在县城佳洲商城门口临时支起摊点,向过往群众宣称其“灸条能治疗内科外科等各类疾病”。经过食药监局专业人员确认,该艾条属于中药制剂,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职业药师资质的情况下才能销售,黄某属于无证经营,我大队配合食药监局对其违法销售的药品全部进行没收,并将该摊点依法进行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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