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全面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水平,近日,市局下发了《关于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下同),决定在全市所有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开展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为依据,以企业生产的每一批次产品为追溯单元,包括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产品配方、工艺流程、生产过程控制、产品(中间品)检验、成品入库、销售流向等要素内容,形成从原辅料采购、产品生产直至销售终端的全过程追溯链条,做到原料来源可查证、生产过程可控制、产品流向可追溯、法律责任可追究。
《指导意见》从工作目标、基本原则、质量安全信息记录、质量安全信息保存归档、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监管部门检查指导等六个方面细化分解了追溯体系建设的要求和方法。
《指导意见》附件采取产品追溯体系框架图的形式,从供应商确认、原辅料及包材入厂验收、物料储存、生产过程、产品入库及储存、销售出库、产品投诉及不良反应、产品召回、产品处理和质量体系评审等方面,简洁直观地反映追溯体系建设要点。
追溯体系建设的原则是:一是企业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是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和追溯体系,完善产品追溯档案。二是部门指导。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所在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企业的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置结果记录到日常监管档案。三是运行有效。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要结合各自特点,不断完善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定期组织追溯体系自查,可随机选择成品库中产品品种进行向前、向后的追溯演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有效运行,要将演练资料留存归档,以备企业后续演练和监管部门检查之用。四是纳入考核。市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通过全面推行追溯体系建设,真实、准确、科学、系统地记录原辅料采购、生产、销售过程的质量安全信息,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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