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食品行业困难 韩国修改水质污染相关政策
3月10日,韩国环境部颁布了《水质及水生态系保全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修改令案》,该修改案对酚类物质进行细分,根据不同酚类物质的危害程度进行区别管制。以此改善了连对酚类中的部分天然
苯酚
成分也进行严格管制的不合理部分。
以往韩国环境部为了管制对人体有害的酚类物质,制定了排出废水中酚类限量基准,即0.005㎎/L。进行管制的酚类中也包括天然无危害多酚类,因此该规定给食品行业带来了很大苦恼,也作为一个典型的不合理法规倍受各界批评。
天然多酚类具有抗氧化作用,其抗老化作用在食品营养学界倍受关注。在日常食品中绿茶所含有的儿茶素;葡萄酒所含有的白藜芦醇;苹果、洋葱所含有的槲皮素;大豆所含有的异黄酮等含有大量多酚类。据食品行业反馈,对大豆、绿茶、玉米、葡萄等食材进行加工时,其洗涤水中含有大量天然多酚类,很容易超出0.005㎎/L限量基准。
改正案综合考虑酚类的流通量、危害程度、处理技术等因素,将苯酚、五氯苯酚、壬基苯酚、辛基苯酚、2,4 –二甲基苯酚等5种物质指定为水质污染物质,对其制定了排除许可基准;又将苯酚、五氯苯酚等2种物质指定为特定水质有害物质,综合考虑水质环境基准、饮用水基准、排除许可基准,制定了特定水质有害物质排除适用基准。其详细内容如下:
水质污染物质的排出许可基准(于2017年1月1日起适用)
地区区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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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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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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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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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例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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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酚(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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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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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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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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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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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氯苯酚(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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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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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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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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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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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基苯酚(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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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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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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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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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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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基苯酚(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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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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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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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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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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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二甲基苯酚(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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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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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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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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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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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水质有害物质废水排出设施适用基准
物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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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浓度(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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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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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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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氯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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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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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改正案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该改正案实施之前已运作和经过特殊审批的排水企业将于2019年1月1日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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