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管保健品的虚假宣传
春节期间,保健食品热销,但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夸大宣传问题严重。为保障食用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指出,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作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2月14日《光明日报》)
近些年来,尽管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监管,使虚假宣传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仍屡禁不止,已成为一种公害,也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客观原因是法律法规不完善,使不法分子有隙可钻,有缝可入,导致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滋生蔓延。主观原因则是经济利益的驱动。暴利诱惑是虚假宣传保健食品产生的经济原因。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增加经济效益,公然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置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我行我素,铤而走险,有的甚至请专家、明星、名人为其代言,无中生有地编造或肆意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直接宣传疗效,蒙骗广大消费者。而一些媒体为了获得经济效益,审核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时抱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态度,任凭违法广告在媒体上发布传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媒体)利益相辅相成,互为利益整体,加之广告主及广告发布者并不确定,违法追究方面存有一定难度,造成部分违法保健食品泛滥。
要彻底根治虚假宣传保健食品这一“顽疾”,除了严格广告审批和加强广告监测外,关键是要切断利益链条。只有切中要害,依法严惩,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滋生蔓延的“土壤”。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于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主体、发布载体、广告运营商虽然没有直接的执法权,但其担负着对虚假宣传保健食品产品的监管责任,完全可以通过产品监管达到对虚假宣传保健食品的逆向监管。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采取“管产品堵广告”的办法,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广告中宣传的保健食品销售跟踪机制,对销售违法广告保健食品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对广告保健食品品种实行100%抽验,并跟踪监督,增加检查频次,发现问题从重处理,并将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列入诚信评定。
与此同时,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广告主、重点广告公司、重点媒体的检查和监测,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打击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广告的强大合力,积极配合、及时沟通,建立虚假宣传保健食品的协调、移送、查办和查处结果通报机制,并会同宣传、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落实媒体广告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此外,还可采取消费警示、行政公示、行政建议等多种监管手段,对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向社会曝光,尤其是对屡查屡犯的广告主及媒体严加惩处,直至依法责令退出广告市场。对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该产品的销售,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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