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须保留三年
婴幼儿配方乳粉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信息将可追溯,并会保管三年以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金博宝188官网注册追溯信息记录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信息的记录做了详细规定。
《规范》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产品配方信息,原辅材料管理记录,生产加工过程,成品管理的记录以及销售记录等。根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质,特别要求记录生鲜乳的牧场信息,以及运输车辆牌号,进场时间,进场温度等。
在销售记录中,网店的销售记录也需进行记载。《规范》指出,追溯信息记录需保存三年以上。生产企业要对生产全过程的关键操作人员、关键参数进行如实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所有环节可有效追溯。此外,生产企业可结合生产情况和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需要,调整或增加记录内容。鼓励生产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记录。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 (2014-12-08)广东组织婴幼儿配方乳粉示范经营者开展追溯系统培训
- (2014-12-17)广东启动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系统数据正式上报工作
- (2014-12-29)广东食药监局举办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系统监管人员培训
- (2014-12-29)广东省食品行业倡议共筑追溯系统 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
- (2014-12-30)中国首个全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上线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