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怕上火"广告语属王老吉 加多宝须停用
继上月底胜诉使用“吉庆时分”广告语案后,昨日,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公司旗下的凉茶品牌王老吉在使用“怕上火”广告语案中再次胜诉。
公告称,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王老吉与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与广东乐润百货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判决结果显示,加多宝被判立即停止使用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与此同时,加多宝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老吉、广药集团经济损失500万元,另外,广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王老吉、广药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据了解,此前加多宝曾作为原告方,要求法院判定王老吉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侵权,但于2013年12月16日遭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请。随后,2014年3月,王老吉开始作为原告起诉加多宝使用“怕上火”广告语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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