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起买进口食品和化妆品别再盯"卫生证书"了
买进口食品和化妆品
不要再盯“卫生证书”了
中国江苏网8月14日讯 记者昨日从常州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发布公告,要求进一步规范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证单签发工作。公告特别要求:对进口食品、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但已经进行有效处理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再签发“卫生证书”。
以往,正常途径进口的食品应当有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可以向销售商索要所购产品的卫生证书或证明,以确定是否是正常渠道进口的产品,如销售商无法提供证书,可以向食品流通领域监管部门投诉。
常州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所有自2015年7月28日后进口的食品、化妆品时,只需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即可,证明备注栏标有货物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
(张怡鲁亚萍朱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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