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 来源去向可查
建电子台账实现来源可溯
市商务局相关人士介绍,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是指以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为核心,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发放使用“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建立电子化购销台账,实现肉类蔬菜交易过程中索证索票,记录流通全过程,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溯源追责机制。
西安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肉类蔬菜流通节点企业包括:规模化定点屠宰企业、肉类蔬菜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和农贸市场、连锁超市、肉品专卖店、团体消费单位、外埠肉备案中心等。市商务部门要会同市农业、食品药监等部门,进行包括肉类蔬菜的品种、经营者、企业档案及交易等流通销售信息的采集。
企业要配备专人管理系统
据了解,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内容主要包括市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生猪屠宰追溯子系统、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农贸市场追溯子系统、大型连锁超市追溯子系统、团体消费单位追溯子系统、肉品专卖店追溯子系统、外埠肉追溯子系统和系统相关的网络、电子设施设备等。
纳入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定点屠宰企业、市场开办者和团体消费单位,要配合商务部门安装相关设施设备和应用系统,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配备专业的系统管理与操作人员。
不提供合格证可拒绝进场
纳入该体系的定点屠宰企业、市场开办者、入市经营者、外埠肉经销商、连锁超市、团体采购单位、肉品专卖店,要到市商务等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内容变更的要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市场开办者要对进场销售的肉类蔬菜流通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流通服务卡》进行查验。若对方不能提供,可拒绝其进场销售。未与系统对接的经营者,不得进入追溯体系经营邸Ⅻ/p>
相关信息至少要保存两年
定点屠宰企业、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外埠肉经销商、连锁超市、团体采购单位、肉品专卖店不得恶意损毁、破坏追溯管理系统设施设备;不得篡改追溯信息;不得不报、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误报追溯信息。
定点屠宰企业、市场开办者、团体消费单位、连锁超市及肉品经销商应将当天经营主体基本信息、进场信息、检疫检验信息、交易信息及时上传至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相关电子信息在追溯系统中至少存储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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