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为食品添加剂监管立新规
据陕西省局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监管处处长刘燕介绍,陕西省局出台的《办法》明确了省、市、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添加剂监管上的职责;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了规范。主要亮点有两个,一个是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经营实行实名销售制,一个是相关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到监管部门备案。此举更利于监管过程中追根溯源,尤其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通过备案实现监管部门的提前介入。
该《办法》中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经营实行实名销售制,企业应建立销售制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销售去向和相关信息。
针对餐饮单位的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办法》中也明确要求企业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以便于消费者了解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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