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兽药添加瘦肉精案”宣判主犯一审被判无期
5月22日上午10点,全国首例兽药中非法添加瘦肉精案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因案件复杂,法庭当天没做判决。
日前,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5名被告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兽药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庭上,五名被告人一字排开。他们分别是海联公司的负责人熊某,公司技术总监周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詹某,公司销售主管周某某,还有负责浙江地区销售的销售员王某。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12年1月到2013年2月,海联公司违反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擅自更改配方,共生产了17种不合格兽药,累计销售金额为1124万余元;另外,海联公司在4种兽药中添加了瘦肉精违禁品,累计销售金额为18万余元。
海联公司生产的大多数兽药或者没有批准规号,或者添加了盐酸氯丙那林、利巴韦林、金刚烷等违禁成分,或者在单方制剂中添加了其他药物成分成为不合法的复方兽药,是不合格的。为了应付国家检查,公司会提前通知仓库、车间等将不合格产品、违规使用的原料藏好。
法院认为, 5名被告人生产、销售的17种兽药,既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又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系假兽药。5被告人均明知并长期、大量予以生产、销售,扰乱国家对兽药行业的管理。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5名被告人均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熊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20万元;一审判处詹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20万元;一审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0万元;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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