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水安全成为生态红线
水污染造成的悲剧,有着很多前车之鉴。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凯霍加河曾因严重污染而多次着火;日本熊本和新潟水俣病导致上千人死亡。在某种程度上,这是现代化过程中的通病。不过,既然我们“在30多年中走过西方上百年的路”,也就必然要做好准备应对“西方上百年中遇到的问题”。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形成的工业布局,也让水污染危害影响变大。在环保意识较弱的年代,一些容易造成水体污染的重化工企业,往往因为用水和排水方便,而被安排在城市上风上水的位置。随着城市发展,一些企业甚至已经“身居闹市”。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发生污染,很容易就扩大化。4月11日刚刚发生的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就缘于兰州石化历史事故的泄露物。搬迁企业成本高昂,殊非易事,考验着治理者的勇气和决心。
武汉发生水污染的同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这部“新环保法”中,加大了对污染企业的惩罚力度,将“上不封顶”。回溯发达国家水污染治理过程,制定相关防治法律后,一方面政府部门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与公众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等方式形成良好的互动,改变了水污染的面貌。希望“新环保法”,也能成为良性循环的开始。
在当前的水污染现状下,要保证公众的用水安全,不仅需要依靠政府方面的监管,企业更要承担起社会责任,不能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环境利益。自来水企业更是如此,如果一味追求“低成本”,不更新老化的设备和陈旧的技术,甚至使用劣质净水剂和消毒剂,难免会影响自来水的安全与卫生。毕竟,水务带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应该有着更多公益性。
有人说,人体内水分占到了约七成,你污染了水,最终是污染自己。保证用水安全,应该成为一条生态红线,真正呵护好我们的生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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