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两男子生产销售“毒豆芽”被判刑
11月14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西北政法大学数字化校园巡回法庭对何某、汪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何某、汪某在生产、销售豆芽菜的过程中,为了提高豆芽菜的产量和外观卖相,牟取高额利润,从2012年元月起,开始向豆芽菜中非法掺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效无根激素”“特效增白增粗剂”等非食用添加剂,且数量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经法庭审理认为,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当庭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悉,西安全市十三个区县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及西北政法大学300余名学生观摩了案件庭审。同时,为了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深入推进司法公开。长安区法院首次使用新浪微博平台对庭审全程进行了网络同步图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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